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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通过国家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验收

2016-06-22 09:47 来自:温州日报 (0)参与

  温州网讯 昨天,温州作为全国首批“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”城市之一,通过国家海洋局专家组验收。其中四级减灾体系建设、风险评估区划管理等创新办法,将为今后我国海洋减灾建设提供经验。

  我市位于西太平洋台风活动带,是海洋灾害高发的区域,常遭受热带风暴袭击。1949-2013年的64年中,影响浙江及温州的台风共204个,平均每年3.2个,最多年份1989年有7次。此外,市域内分布有瓯江、飞云江、鳌江三条大的入海河流,水体富营养化程度较重,赤潮灾害频繁发生,威胁沿海地区人民的生活和生产安全。

 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海洋灾害风险,通过我市积极争取,2014年4月,国家海洋局将我市列为全国首批四个“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”城市之一,并确定将平阳鳌江镇和滨海开发区、苍南县金乡镇和马站镇沿海4个乡镇(开发区)纳入示范区建设范围,开展风暴潮、海啸、赤潮和突发性海上环境污染事故等4个灾种的海洋减灾工作体系,提升海洋综合减灾能力。

  昨天,由国家海洋局及相关专家组成的验收组一行,先后来到苍南、平阳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、平阳西湾小学海洋灾害避灾点等地,实地查看示范区建设情况,并观看应急指挥平台、渔船救助系统演示。

  为切实提高海洋灾害防御能力,我市在示范区建设中不断创新,建立了全国首个“横向到边,纵向到底”的海洋灾害防御体制机制,将海洋减灾工作由原先海洋主管部门单独管理,转变为由海洋部门牵头、当地政府主导的市、县、镇、社区(村)四级海洋灾害防御体制机制,明确了当地相关部门在海洋灾害应急管理中的职责,提高了海洋减灾的组织和履职能力,打通防灾减灾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同时,在国内率先开展海洋减灾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,通过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,梳理区域内学校、医院、机关团体单位、化工企业等脆弱性承载体,制定海洋灾害风险等级,绘制风暴潮淹没图、应急疏散图等,以此指导城市建设规划和区域产业布局,以减少海洋灾害造成损失。

  据悉,目前我市示范区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,下一步将进入试运行阶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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